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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面试通知】2018国考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面试公告七、体检和考察 (一)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+面试成绩×50% (二)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:1的,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: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;比例低于3:1的,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。体检相关信息将于3月19日左右,在“福建国税”微信公众号及福建国税官方网站进行发布。 (三)体检 体检于2018年3月21日进行,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左海大厦4楼会议室集合,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,注意安全。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。 联系方式:0591-87098885 0591-63118885(电话) 0591-87098848(传真)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。 附件下载:
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2月13日 |



